12月27日消息,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联合发表公众咨询文件,就有关监管稳定币发行人的立法建议收集意见。因应稳定币在Web3和虚拟资产生态系统中的重要角色,而传统金融体系与虚拟资产市场之间的联系亦越趋紧密,政府认为有需要就法币稳定币发行人设立监管制度。随着虚拟资产越趋普及,透过风险为本和灵活的方式监管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可适当地管理潜在的货币与金融稳定风险,并提供具透明度和合适的规限。立法建议已考虑到金管局在去年发布的《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讨论文件》所收集到的市场和公众意见、与持份者的持续讨论、本地的市场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其重点如下:
透过引入新法例实施发牌制度,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法币稳定币发行人须获取金融管理专员发出的牌照;规定只有指定持牌机构可以提供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而只有由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可售予零售投资者;禁止推广,包括非持牌发行人的法币稳定币发行、非指定持牌机构所提供的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赋予当局所需权力,因应虚拟资产市场的快速变化调整受监管稳定币及活动的范围;提供过渡安排,以促进监管制度顺利施行。
同时将推出“沙盒”安排,向有意并已有具体计划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的发行人传达监管期望和提供合规指引,同时收集他们对拟议监管要求的意见,以促进后续监管制度的落实,以及确保制度切合监管目标。咨询期从今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