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消息,据Etoday报道,韩国金融委员会于2月28日对《特定金融信息法(特金法)执行条例部分修订案》进行了立法预告,并截止到4日听取了相关业界的意见。其中包含的一项内容为,如果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所收到上币回扣,金融当局将有可能依法取消该企业的虚拟资产业务权限。

这是上个月5日修改了强化虚拟资产公司全部条件的特金法施行令的再立法预告。根据已宣布重新颁布的新修正案,以不正当的方法从他人处获得金钱或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东西或给他人的金钱时,金融当局可以注销职权。另外,如果虚拟资产运营商不采取停止营业措施,金融当局可以采取取消其虚拟资产业务运营商权限的措施。虚拟资产业务运营商还有义务向韩国金融情报机构通报反洗钱组织、人力和计算机设备等物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