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消息,据“卫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麻某、王某、潘某依托“奇亚·种草”APP平台,以推销“矿机”获得产币收益为名,以购买“矿机”获得会员资格,并按“邀请”人数分不同“层级”,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情节严重,分别被判处六年零十个月至四年零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该平台主要营销模式是拉人头,“会员”通过上线邀请码,在交易平台兑换泰达币或者直接在平台充值购买“矿机”,寿命为3年,合约到期不能提取本金,只能获取“矿机”产币收益。,在该平台注册会员10247(ID数)、矿机销售额(含线下购机)7261765泰达币,累计充值5133132.580661泰达币,累计提现324200.19389泰达币。静态收益465873.61泰达币(直推+间推奖),动态收益1315.772173个奇亚币(直推奖+间推奖+平级奖+管理奖),会员等级四级,分别为普通会员 6762人,节点3347人,运营商80人,运营中心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