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多家主流数藏平台开始布局或已上线了以自己平台藏品为调性的区块链游戏,比如HOTDOG、十八数藏等,似乎链游已经成为了数藏的下一个风口,在我国开发和运营链游,需要了解国内目前的监管现状以及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
01我国对链游监管的现状截至目前,我国虽然尚未建立起对链游的专门法律监管体系,对目前国内链游所包含的要素,即区块链技术和网络游戏的监管态度都较为明确。
1.我国对区块链技术的监管首先,我国目前对于区块链技术总体来说是持较为正面的态度,例如,2021年6月,工信部和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指出,要推动区块链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建设先进的区块链产业体系。
其次,我国对虚拟货币以及NFT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颁发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ICO定义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明确了代币的非货币属性,并禁止各类代币交易所的兑换、买卖、定价和信息中介服务;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颁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强调,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于颁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确要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利用虚拟货币从事违法活动还会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出《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中将直接或间接投资NFT及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作为了禁止性事项。
综上所述,目前如果要在我国从事链游行业,那么进行虚拟货币发行、利用虚拟货币和NFT进行炒作或是其他金融化的活动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2.我国对网络游戏的监管从2007年文化部、公安部等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到2009年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再到2016年文化部牵头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都强调了“不得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兑换法定货币或者实物的服务”。
由此可得知,我国对于网络游戏的监管不断加强,尤其是在涉及到虚拟货币时,这是在我国开展链游所需要重点关注的。
02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发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七条,网络游戏作品属于网络出版物,从事网络游戏出版发行的企业,应当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根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这是网络游戏出版的前置审批,通常也称为网络游戏版号,没有版号的出版物一旦收费就可以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可能会受到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也可能触犯刑事责任。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否则将可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综上,就链游开发者和链游平台运营者来说,合法合规地在互联网上开展链游的经营,需要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网络游戏版号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刑事法律风险诈骗罪2021年,央视财经频道曾报道了一则《警惕“元宇宙”骗局》的新闻,在报道中,一家自称为元宇宙研究院的福州公司表示,参与该公司链游《农民世界》的玩家,只要花钱买装备就能投资理财。参与这款链游,首先需要将人民币兑换成虚拟币USDT,再兑换成这款链游所使用的虚拟币,玩游戏能实现月投资收益近100%。工作人员介绍称,这款游戏每日收益达到3000元—4000元,并称没有客户在这款游戏中亏钱。此外,想要进行投资必须要经过公司的指导,需要先缴纳6000元以上的服务费,其次还需要分成每月收益的20%。而实际上,这是打着元宇宙旗号的一种新型骗局,本质上就是一款网页小游戏,开发成本很低,对外宣传可以理财赚钱,其实只是拿后入场的人支付的资金来填补窟窿,玩家不仅不能赚钱,服务费还是一笔大的损失,实质上就是一场经典的庞氏骗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