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消息,据链新闻根据多个消息来源,获取的台湾金管会指导原则草案内容(非定案版本)显示,共有十三条原则,以及相关附则。今年(2023) 九月将公布的指导原则,将让本土业者更明确了解合法行为以及罚则; 海外业者若没有在台合规,将不得进行广告与招揽业务。

根据金管会指导原则,海外交易所等境外业者如果没有进入洗防声明行列,不得向台湾人进行广告宣传,或是提供新台币出入金等招揽行为。受到指导原则监管的业者可以发行虚拟资产,但须要有充分资讯揭露的白皮书(此为参考欧盟“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规范),例如:发行人资讯、发行数量、认购条件等,甚至有必要揭露采用的共识机制是否会对气候产生重大影响。但是业者不可以发行稳定币。

金管会明文表示,不得非法经营以虚拟资产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业务,或具证券性质之虚拟资产业务。在国际法令尚未成熟之下,会以期货交易法管制非法营运之业者,处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三百万新台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