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财经 IF9.CN 消息,11 月 16 日,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21 年 9 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国家发改委: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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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决策财经 修订发布于 2021-11-16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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