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消息,据信报报道,香港金融管理局提出,在香港未经许可发行或推广稳定币将构成刑事罪行。对于已获得牌照的机构,若违规可能面临高达1亿港元或违规所得三倍的罚款,并可能被撤销牌照。金管局还提议,发行人需具备至少2500万港元的股本要求,并在违规或运作失当情况下赋予金管局干预和管理的权力。这些措施意在提升对稳定币发行和运作的监管,以防范相关的金融风险和欺诈行为。

昨日报道,香港就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展开咨询及宣布推出「沙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