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消息,法治日报昨日刊文《虚拟货币电子礼品卡等给贿赂犯罪提供新的隐蔽渠道和利益输送方式 治理新型腐败须立法与技术并重》。文章表示,“利用加密数字货币实施新型腐败。”“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全新的货币体系形成的虚拟货币,越来越多被用于新型腐败。”……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2023年年会上,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成为与会专家的主要议题之一。与会专家认为,随着互联网时代而出现的虚拟货币、电子礼品卡等新型支付方式,给贿赂犯罪提供了新的隐蔽渠道和利益输送方式,滋生了大量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治理新型腐败,既需要健全完善惩治新型腐败的法律法规体系,将贿赂犯罪的对象从财物和财产性利益扩大到谋取其他不正当好处型的新型腐败,又要加强新型腐败高发多发领域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完善数字化集采平台,实现大数据监督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贯通衔接,提升反腐科学化和技术化水平。
其中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廖天虎表示,针对现实中出现的比特币和以太币等数字货币型受贿等情况,我国的反腐败立法和实务需要作出相关的回应。要加强对网络虚拟财产及其交易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性质,譬如明确以比特币等虚拟财产进行贿赂时的犯罪数额的确定标准,同时还须明确后续如何处置此种类型财产。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受贿人收受虚拟货币等犯罪情形的发生,应当加大对地下钱庄和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的打击力度,并对相关平台进行有效规范。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腐败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和舆论声势,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廉洁,打造一个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