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消息,据Digital Asset报道,韩国国税厅宣布,通过冷钱包(线下钱包)等非托管、去中心化虚拟资产钱包持有虚拟资产的情况不纳入境外金融账户报告。自2023年6月起韩国首次将虚拟资产纳入海外金融账户报告时,未表明Ledger和MetaMask等海外公司创建的虚拟资产钱包是否也必须报告。

韩国国税厅于2023年10月30日宣布:“非托管、去中心化加密钱包持有虚拟资产的情况不属于《国际税收调整相关法律》第53条规定的海外金融账户申报对象。”对于“通过海外虚拟资产钱包企业提供和销售的设备创建的个人钱包中是否持有超过5亿韩元的虚拟资产是否需要报告”这一问题,国税厅今日对此做出了正式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