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9.CN 消息,12 月 18 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对王某某涉嫌吸收资金人民币 214 亿余元、其亲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洗钱行为的集资诈骗罪、洗钱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为掩饰、隐瞒部分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2021 年 2 月 21 日王某某出逃前后,共委托其前妻王某甲使用非法集资所得人民币 678 万余元购买「虚拟货币」百万余枚,并转入其数字钱包账户内。王某某在逃往境外的途中被抓获归案后,其安装数字钱包 App 的手机被侦查机关依法扣押。同年 5 月,王某甲在王某某父亲王乙、母亲赵某丙等人的配合下,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账户,并利用王某某事前告知的密码转移数字钱包账户内的「虚拟货币」,通过交易变现后赴银行取现,以上述方式转移资金人民币 652 万余元。
大连破获非法集资214亿元并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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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决策财经 修订发布于 2022-12-18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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