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财经 IF9.CN 消息,9 月 2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将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能耗管控责任,对发现并查实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地区,在能耗双控考核中,按新增项目能耗量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在保证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对地方政府已经给予税费、房租、水电费等优惠政策的存量项目,要限期予以停止和取消。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及其所在园区,不允许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有关规定禁止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