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消息,据Cointelegraph报道,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已就Finder Wallet的“Earn”产品一案的败诉结果提起上诉。此前,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Finder.com的姐妹公司Finder Wallet的该产品符合澳大利亚金融法规。ASIC此前提出,Finder Wallet在未获得适当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运营其收益型产品。然而,3月14日,联邦法院法官Brigitte Markovic裁定ASIC未能证明Finder Wallet的Earn产品构成《公司法》所定义的“债券”。

在最新提交的文件中,ASIC对Markovic法官的裁定提出异议,认为法官在此问题上“犯了错误”。ASIC指出,投资者在使用Finder Earn产品时,并未向Finder Wallet存入资金或提供贷款。此外,ASIC还强调,Finder Wallet并未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义务,因此其Earn产品不应被视为债券。ASIC在4月10日的另一份声明中辩称:“ASIC对此决定提出上诉,是因为它担心Finder Earn产品是在没有适当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提供的,因此没有获得重要的消费者保护。”

上诉将由联邦法院全体法官在待定日期进行审理。该法院负责审理联邦法院在“具有足够重要性”的事项上的上诉。它是仅次于澳大利亚高等法院的第二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