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消息,据 Decenter 报道,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成员尹昌贤(音译)发起了特定金融信息法修正案,该法案要求对虚拟资产经营者申报审核时,必须审查主要股东的犯罪记录。报告和审查虚拟资产业务时,不仅包括审查首席执行官和注册高管,还要审查大股东的犯罪记录。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现有的虚拟资产业务运营商也将被要求在三个月内报告主要股东的信息。被判定有罪的大股东必须放弃股权或虚拟资产经营者身份。目前正在接受调查和审理的交易所大股东,如果该法实施后被定罪,被排除在审查之外的可能性很大。尽管该法施行前作出的裁决不具有追溯力,但虚拟资产经营者必须在报告被受理后每三年更新一次报告。